加拿大商标注册说明书
加拿大(Canada),为北美洲最北的国家,西抵太平洋,东迄大西洋,北至北冰洋,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,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,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,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。领土面积为998万平方千米,位居世界第二。加拿大素有“枫叶之国”的美誉,首都是渥太华。加拿大政治体制为联邦制、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,是英联邦国家之一,英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国家象征,但无实际权力。加拿大是典型的英法双语国家。
一、加拿大商标主管机关
加拿大知识产权局,是加拿大工业部的一个机构,负责知识产权在加拿大的管理和处理。活动CIPO的领域包括商标,专利,版权,外观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。商标注册处(处长)负责在加拿大注册商标的过程,并就有关事宜的商标执政权威。
二、加拿大商标注册查询
加拿大商标查询分两种,一种为免费初步检索,一种为出正式查询报告的收费查询。通常建议做下有报告的检索规避近似,以免又费时又费力。
三、加拿大商标注册申请人主体资格
1. 在加拿大已经使用,需要提供在加拿大已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使用证明;
2. 在加拿大意向使用(需在注册前进行提交);
3. 在加拿大以外国家未注册商标则需准备提交一份使用宣言;
4. 在加拿大以下的如美国、欧洲、亚洲其他国家有注册则需将对应国家注册的商标证书进行备案。
四、注册加拿大商标流程
1. 形式审查:提交申请2-3周内进行形式审查,并发出受理通知书。
2. 实质审查:加拿大商标注册审查分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审查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节规定,驳回商标的绝对理由是:与下列标志相同或近似不得注册(禁止性规定):
1)皇家皇室标志(盾冠杖等);
2)总督的任何标志;
3)任何指向商品服务的来源是皇室或政府的;
4)加拿大的国旗国徽或地区旗帜徽记(包括已弃用的),其他国家的国旗国徽及徽记等,政府间组织的旗徽等;
5)红十字、红新月、红水晶、红狮子、红太阳(伊朗的红十字标志);政府部门标志;
6)不道德的,令人反感的词语图形;导致他人与某个活人死亡未满年的人产生关联的;
7)任何大学名称获得皇家特许或政府特许或大学许可的除外(针对这些机构的标志);
3. 公告:注册官将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,如果审查通过,将在商标公告或服务上予以公告。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没有被提出异议,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后,将签发注册证。如果拒绝注册,注册官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驳回的理由。
五、加拿大商标注册的联系方式:
香港:852-27826888 马来西亚:603-21418908 深圳:86-755-82143181
北京:86-10-58694559 上海:86-21-68877368 广州:86-20-87550061
沈阳:86-24-23180991 成都:86-28-86676601 南昌:86-791-88188098
义乌:86-579-85206707 泉州:86-595-22515909 厦门:86-592-22802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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